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
发布日期:2018-04-12 访问次数: 浙财会〔2018〕17号 诸成刚、袁伟: 你们报送的申请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9号)的规定,经审查,现函复如下: 一、准予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。 二、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。 三、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为诸成刚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70200090161)、袁伟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30000470606)。 四、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首席合伙人为诸成刚。 五、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1306。 六、宁波保税区君联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经营范围是:审查企业会计报表、出具审计报告;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报告;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;代理记账;会计咨询、税务咨询、管理咨询、会计培训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。
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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